原标题:八达岭动物园猛兽伤人事故频发 自驾游或遭淘汰?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伤人事故频发—— “零距离”自驾游或遭淘汰?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因再次发生自驾游客在猛兽区
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伤人事故频发——
“零距离”自驾游或遭淘汰?
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因再次发生自驾游客在猛兽区遇袭事件,被卷入了舆论风暴中心。近日,一名男性游客自驾游览时,因私自开窗投喂食物被黑熊咬伤,让人再次回想起去年同样在这个动物园,虎口下一死一伤的惨剧。
一次次猛兽伤人事件并非巧合,也暴露出野生动物园“零距离”自驾游模式的重大安全隐患。不过,这样的状况或将成为历史。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确认,作为北京地方标准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所,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正在征集意见,新规范提出,游客自驾观览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所,应设置游客车辆观览专用通道,通道应采取隔离网、架空、强化玻璃幕墙等方式,确保车辆不与猛兽有任何接触的可能。
追问一:
动物园整改走过场?
近日,陈先生来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自驾游,在购买一些投喂动物的饼干后来到了马来熊园。虽然入园前工作人员叮嘱过猛兽区禁止开窗,但看到别人投喂也没什么事,陈先生便开窗投食,但意外遭遇黑熊袭击。
事发后,延庆旅游委发布此事件初步调查结果,责令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严格限制自驾游进园车辆数量。不过,记者连日追问,八达岭园区工作人员仍拒绝透露整改措施。
在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,猛兽伤人事件近几年不时发生,其中去年的北京“7·23”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更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虽然“7·23”事故最终定性“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”,但延庆区政府调查组称,发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管理中的一些漏洞,例如日常管理中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未完全落实,存在有培训无考核、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的问题。
“7·23”事故后,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进行过多项整改,比如增派巡逻车、园内增加32块警示标志牌并用广播提示游客、完善《自驾车入园游览协议书》等。上个月,对于游客多次出现的不遵守规定行为,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回应“园区会加大管理力度,增派巡逻人员,并加强告知”。
但多名网友表示,冒险开窗喂食的情况在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一直存在,即便是在陈先生被黑熊咬伤后的这些天。在微博微信上,也不时有人展示在八达岭园区“刺激”场面的照片。
实际上,在八达岭园区检票处,不少商贩兜售“投喂套餐”给游客,包括饼干、爆米花、西红柿、黄瓜等。园方表示,售卖的是给“小动物区”的动物食用,猛兽区内禁止投喂,园内也有多处“严禁投喂”标识,但游客投喂仍较为常见。
上月刚带儿子去体验过的游客文瑞东告诉记者,猛兽区有多辆巡逻车,但对于游客投喂工作人员劝阻并不及时。让他困惑的是,动物园官网一直宣称“在园中既可向猛兽投食,又可与温顺动物亲近”。
追问二:
游客签“生死契”园方免责?
在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,游客在进入园区前需签订《自驾车入园游览协议书》,被网友戏称为“生死契”。协议中使用黑体加下划线的方式强调,游客自驾车游览猛兽区时“必须关闭车门锁,严禁离开自驾车辆,严禁携带和投喂食物,严禁开窗,严禁逗留,保持顺畅通过。”
正因为协议上的白纸黑字,不少网友都在谴责游客擅自开窗的行为,称游客不守规矩、“找野生动物碰瓷儿”,后果理应自负。那么擅自开窗投喂的游客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?
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,现阶段并没有专门针对野生动物园管理的法律法规,因此游客进动物园前签署了《自驾车入园游览协议书》后就应当遵守规则。另有法律人士援引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称,“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责任”。
不过在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看来,园方并非“全无责任”,除游客自身原因外,园方也应该找管理漏洞和问题。“园方能否免于承担民事责任,或者应当承担多大比例的民事责任,关键还得结合事实和法律,看其举证情况,再作判断。”
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负责人表示,在经营行为中,保护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第一责任;在责任主体中,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消费者“违规”不等于经营者无责。
据了解,“7·23”事故发生一年后尚未开庭。家属方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方面起诉到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,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55万元,但园方曾公开表示“只愿意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15%的赔偿”。
追问三:
“零距离”自驾游考验素质?
野生动物园内猛兽伤人,让游客和动物园两败俱伤,野生动物园这一旅游业态也很受伤。
“7·23事件”后,北京另外一家野生动物园——位于大兴榆垡的北京野生动物园冷清了不少。北京野生动物园副总经理冯英群说,在一系列猛兽伤人事件后,“游览野生动物园存在安全风险”成了很多人的固有印象。